一、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安排:
2009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于2009年5月9、10、16、17日举行。各专业设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全科医学、临床医学(专业代码为026至084以及114)和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002、014、091)、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016、098)的各个专业“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知识”4个科目的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其他49个专业的4个科目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
1、 纸笔做答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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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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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日期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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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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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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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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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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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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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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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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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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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实践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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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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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参加纸笔考试的考生在两天内完成四个科目的考试。
2、人机对话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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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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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日期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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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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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10、16、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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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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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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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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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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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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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实践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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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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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参加人机对话考试的考生在一天内完成四个科目的考试
二、考场须知
考生应于规定时间,携带准考证及有效证件(身份证、军官证)进入考场。
考生入场后,应按照准考证上的考场及座位号对号入座,将准考证、身份证放置于桌面右上角,以备查验。
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本、与考试有关的资料、移动存储设备及通讯设备等进入考场。蓝色或黑色字迹的钢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擦等。答题卡的答题区仅限使用黑色2B铅笔划记,划记时要确保清晰、涂满方框但不可出格。如有修改,应使用橡皮将填涂点擦干净,不得以修正液(带)修正,要保持卡面清洁与平整,切忌反复涂抹、涂写及作任何标记,答题卡不可污损或折叠。
考生在开始作答前,应先检查试卷代码、名称与所报考的考试专业是否一致,答题卡是否完整,并依监考人员指示填涂答题卡,如有缺漏、污损或错误,应立即举手请监考人员处理。在答题卡“考生基本情况栏”中所有项目都应使用蓝色或黑色字迹的钢笔或圆珠笔填写。考生在填写“准考证号”时,要仔细确认,填完后再用2B铅笔按照填涂要求,将每个方格中的数字填涂到方格下方对应的数码中。填涂完毕后,须再进行一次检查,保证填涂准确无误。
考生在答题过程中,发现试题印刷不清时,须举手请监考人员处理,但不得询问与试题内容相关的问题;考试过程中不得交谈、偷看、抄袭、传递、夹带、交换试卷,否则按违纪处理。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作答。考生须于离场前将试卷与答题卡交给监考人员,不得带出考场。
三、成绩查询及领取成绩单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按报考专业各科目的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考生应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该专业全部科目的考试。考试结束后大概2~3个月左右可以查询成绩,领取成绩单时,个人报名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领取;单位集体报名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本单位人事部门领取(全国各地领取时间及方式均有差异,请以当地卫生局公布的相关信息为准)。请考生一定要妥善保管准考证,考完后它的用处仍然很大。
四、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
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者,由人事局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卫生部用印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卫生部用印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各地在颁发证书时,不得附加任何条件。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所需的其他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