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翁妙卿,林昂,庄文,陈镇奇,苏玲玲 作者单位:1.广东省汕头市中心血站, 广东 汕头 ; 2.广东省汕头市献血办公室
【摘要】目的 了解献血400ml间隔3个月后献血者血液学相关指标的恢复情况。 方法 选择123名自愿无偿献血者,每人采血400ml,检测献血前和献血后3个月白细胞、红细胞、血红蛋白、红细胞比积、血小板、血浆总蛋白、白蛋白、球蛋白、血清铁等血液学相关指标,并进行对比分析。 结果 献血后3个月各项血液学指标均可恢复到献血前的水平。 结论 每次献血400ml,献血间隔期3个月对献血者的身体健康无影响。
【关键词】 献血 血液学指标
Changes of hematological indices of blood donors after 400ml whole-blood donation at 3-month interval
WENG Miao-qing, LIN Ang,ZHUANG Wen.Shantou Blood Center,Shantou,Guangdon 515064,China
[Abstract] Objective To study the changes of hematological of blood donors after 400ml whole-blood donation at 3-month interval. Methods Blood specimens of 123 donors were collected before donation and 3 months after donation.The dynamic changes of WBC, RBC, hemoglobin, hematocrit, Plt,TP, ALB, GLB and blood serum iron were observed. Results All detected hematological indicators after 3 months recovered to the level before donating. Conclusion 3-month interval and 400ml blood volume is harmless to blood donors.
[Key words]blood donor; hematological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定每次献血200-400ml,2次献血间隔期不少于6个月,而现今世界其他国家大多规定每次献血400-500ml,献血间隔期在3个月左右。近年来,我国人民生活水平和健康状况大为改善,但关于献血者在献血后血液学相关生理指标恢复情况的调查,鲜见资料。现对献血400ml的献血者献血前后的血浆蛋白指标的恢复情况做分析比较。
1 材料与方法
1.1调查对象 选择123名自愿无偿献血者,年龄18~60周岁,男性84名,女性39名,全部来自汕头市街头自愿无偿献血者,其中汕头市本地居民占22%,来自全国各地的来汕务工人员占78%。
1.2方法 献血者献血前的样本在采血时留取,献血后3个月再次采集献血者的血样标本,使用COULTER Ac.Tdiff血细胞计数仪、BECKMAN CX-5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美国)及其原配试剂进行检测。检测项目包括:红细胞计数、血红蛋白、红细胞比积、白细胞计数、血小板计数、总蛋白、白蛋白、球蛋白、血清铁等项目。
1.3统计处理 采用配对t 检验进行统计。
2 结 果
3 讨 论
本组资料显示,献血400ML间隔3个月后,红细胞计数、血红蛋白、红细胞比积、白细胞计数、血小板计数、球蛋白、血清铁等项目,献血前和献血后观察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总蛋白、白蛋白水平总体略有上升,这是由于个别献血者在检测前晚饮食不正常所引起的,同时,还有部分献血者存在献血后一段时间需要进补的思想,与在献血后长期保持高蛋白、高脂肪脂肪饮食有关。
目前,世界各国对于献血量和献血间隔期的规定略有差异,但大多数国家规定的献血量是400-450ML,献血间隔期是3个月左右。在美国每次采血量500ml(1单位),献血间隔期为56天;在欧洲的一些输血服务机构允许男性每年献血6次,女性每年献血4次,但两次间隔最少为2个月,献血量是400-450ML;在我国的香港地区每次献血量300-430ML,献血间隔期是3个月;台湾地区献血量是25-500ML,献血间隔期也是3个月[1]。
上世纪50年代,《献血员的健康标准与检查》规定:一年内献血总数为4次,前后两次献血间隔期为3个月[2]。在1978年“国务院批转卫生部部加强输血工作的请示报告”指出,每次献血量为200-400ml,献血间隔期为4个月[3]。1998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定每次献血量为200-400ml,献血间隔期为6个月[4],许多专家和专业人员认为,对献血量和献血间隔期的规定过于严格,没有充分的科学依据[5],致使一些地区的采供血机构采集的血液未能满足临床医疗用血的需要,同时使部分民众产生了无偿献血有损身体健康的错误想法。
通过本研究可以看出,123名献血者献血400ml间隔3个月后,红细胞计数、血红蛋白、红细胞比积、白细胞计数、血小板计数、总蛋白、白蛋白、球蛋白、血清铁等指标都没有下降。这是因为人体在具有强大的代偿调节机能,在献血后通过饮食、新陈代谢和人体贮备库的调节,补充失去的血液成分。同时,一次献血400ml还存在减少人力、物力的浪费,减少受血者的输血免疫反应和经血传染疾病的传染机率等好处。
由此可见,一次献血400ml,献血间隔期3个月是科学合理的,是符合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希望相关立法机关在借鉴世界各国的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尽早修订我国的献血相关标准,确保全国各地血源充足、安全和有效。
【参考文献】
1. 庄文,苏玲玲.献血与输血.第1版.北京.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2001,12.
2. 中国医学科学院输血及及血液学研究所.输血工作讲议.天津,1961.30-33,108-110.
3. 国务院批准卫生部关于加强输血工作的请示报告.国发(1978)242号,1978.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1998年10月1日起施行.
5. 何雪峰,魏黎明,游曼妮.全国政协委员建议修改《献血法》.中国输血报,2005,63(4):第一版.

|

考试宝典-高分练兵场
|

揭秘论文“低价”根源
|

医学编辑中心
|

邮箱投稿视频教程
|